• 商业道德

    2026-05-11 17:12:35 3566


    公司董事会作为商业道德准则的最高指导机构,制定并推行《RBA管理手册》与《道德行为规范手册》,确保所有商业活动均符合国际通行的最高标准。公司坚持廉洁经营,严禁贪污、贿赂、敲诈勒索及挪用公款等行为。同时,公司注重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或被动对商业伙伴的商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公司组建诚信廉洁委员会,其中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其余委员由副董事长、总经理等人组成,制定《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反舞弊管理制度》《廉政反舞弊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与高级管理层全员签署廉洁协议。公司适时召开诚信廉洁大会,对诚信廉洁承诺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诚信廉洁知识考核。


    针对三级及以上的新员工,公司向其告知诚信廉洁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并签署《员工诚信廉洁承诺书》;与合作供应商签署《诚信廉洁承诺书》,倡导廉洁合作,并约定违约责任,将反腐败政策覆盖至供应商;鼓励合作供应商举报违反廉洁诚信的行为。注重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或被动对商业伙伴的商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关于既定反映事实的处理:若违反以上行为规范中的任意一项,公司有权终止与商业伙伴的合作,并要求当事员工退回违规所得,并对其进行调岗、降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同时,公司无需支付其任何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补偿。若以上事件的发生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向商业伙伴及当事员工提出相应的经济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调查处理以上事件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


    同时,公司构建了“顶层决策一统筹执行一部门协同”的三级治理架构:决策层负责负责战略制定、重大事项审批、风险底线把控与顶层制度审定;统筹层负责负责政策落地统筹、跨部门协调、专项监督检查与流程标准化搭建;执行层负责负责日常经营落地、风险前端自查、合规制度常态化执行及问题即时上报整改。此外,公司通过电子邮箱、定期会议(如周度、月度、季度、年度)以及总结报告等形式,自下而上有效传达反贪污腐败管理信息。



    投诉渠道.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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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定《举报人保护制度》,畅通邮箱、电话、董事长或总经理信箱等举报通道。


    公司反贪污与腐败类反映事项处理流程划分三类责任主体协同推进:由反映渠道接收人启动流程,先接收群众反映信息,随即判断事项是否属于廉政建设范畴;若不属于,则直接移交对应职能部门处置,后续统一落实奖惩措施后办结;若属于廉政范畴,则同步登记填报《反映事件调查及处理记录》,再核查事项是否牵涉内审部相关人员:未牵涉内审人员的,由内审及相关部门开展立项调查、出具处理建议,提交诚信廉洁委员会完成事件最终裁定;牵涉内审人员的,则直接移交诚信廉洁委员会指派对应部门开展专项处置;所有经裁定、指派处置或外部移交办结的事项,全部统一落实配套奖惩措施,流程正式闭环结束。


    同时,公司部门和各级人员都必须正确对待举报人依法举报的行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司严禁将举报人的姓名、信息等相关情况和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和被举报部门。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内审部、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包括纵容、包庇或收买、指使他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反垄断与公平竞争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平竞争原则,承诺不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设置反垄断与公平竞争专职管理部门,以董事会为最高决策层、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管理制度》,构建了“顶层决策一统筹执行一部门协同”的三级治理架构:决策层负责负责战略制定、重大事项审批、风险底线把控与顶层制度审定;统筹层负责负责政策落地统筹、跨部门协调、专项监督检查与流程标准化搭建;执行层负责负责日常经营落地、风险前端自查、合规制度常态化执行及问题即时上报整改。同时,公司通过电子邮箱、定期会议(如周度、月度、季度、年度)以及总结报告等形式,自下而上有效传达反垄断与公平竞争相关信息。此外,公司规定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管理的培训、宣导工作,制定和签署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协议;内审部负责审计是否存在涉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公司注重将反不正当竞争要求与业务实际深度结合,针对宣传表述、商务承诺、市场推广、客户获取、渠道合作、招投标响应及对外信息使用等重点环节,持续细化审核要求、审批权限和责任分工,防范因不当营销、不规范竞争手段或信息使用不当引发的法律、经营与声誉风险。